吊销驾驶证和撤销驾驶证的区别
吊销驾驶证和撤销驾驶证的区别
定义
吊销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,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员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,即剥夺其驾驶机动车的资格,而撤销驾驶证则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,对已经发放的驾驶证进行收回,即取消其驾驶机动车的资格。
适用情形
1、吊销驾驶证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吊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:
(1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(2)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;
(3)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;
(4)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;
(5)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,再次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(6)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临时行驶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;
(7)驾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;
(8)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;
(9)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;
(10)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。
2、撤销驾驶证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:
(1)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被处罚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;
(2)因交通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吊销驾驶证的;
(3)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,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条件,但仍驾驶机动车的;
(4)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,仍驾驶机动车的;
(5)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,或者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;
(6)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规定年限的。
处罚程序
1、吊销驾驶证的程序
(1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,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;
(2)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;
(3)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;
(4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被处罚人的驾驶证。
2、撤销驾驶证的程序
(1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,作出撤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;
(2)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;
(3)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;
(4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被处罚人的驾驶证。
处罚结果
1、吊销驾驶证的结果
被吊销驾驶证后,驾驶员在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,具体年限根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严重程度而定,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后,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。
2、撤销驾驶证的结果
被撤销驾驶证后,驾驶员在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,具体年限根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严重程度而定,因交通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驾驶证后,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,撤销驾驶证还可能影响驾驶员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。